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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多地住房公积金新规出现哪些新变化?
1.江苏南京、河南驻马店力推“带押过户”
据社保网小编了解,3月1日,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,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贷款业务。同时指出,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,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,即可通过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贷款业务,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。
3月9日,河南驻马店市消息提到,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“带押过户”、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、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等方法。
2.江苏南京
2月末,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,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,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。
3.四川达州
1月,四川达州消息,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,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。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,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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